第五十三章讼卦总结(4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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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经》里说,如果一个人即使一时逞强赢得争讼,但也不会长久。赏了你“腰带”,但在一天之内也许会被剥夺三次。虽胜亦可耻。

和为贵。

在发生争执的时候,我们要谨记的恐怕就是这三个字。

讼卦的主导思想是“息讼”。主张将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;发生了讼事也主张“食旧德”、“复即命”。正如周公对康侯封所说的:“乃有大罪,非终,乃惟眚灾;适尔,既道极厥辜,时仍不可杀”(《尚书·周书·康诰》),是说一个人犯了大罪,只要他不坚持错误,并且知道悔改,根据法律可以不杀他。这当然只是对统治者内部而言的。

据《史记·周本纪》载,《吕刑》是东周穆王时“作修刑辟”而成。这里引用其文,倒不是说《易经》形成于这个年代。其实刑罚古已有之。尧时就“象以典刑,流宥五刑”(《尚书·尧典》),禹时“天讨有罚,五刑五用”(《尚书·皋陶谟》),周时“文王作罚”《尚书·周书·康诰》。穆王不过是对以往的刑罚作了修改而已,所以其规定能代表西周初期的思想。“五刑之属三千”,可见刑罚之繁杂和残酷;尽管如此,还说是“荒度作刑”!

遗憾的是,争执的经典,我们也烂熟于胸。

荆轲刺秦王。诸葛亮舌战群儒。蚌鹬相争,渔翁得利。

科索沃。葛兰高地。土地换石油。

等等,等等。

地球只有一个。我们最好没有争执。

凡是有人群的地方,总免不了有争斗,古今中外,概莫能外。争斗的原因,林林总总,不一而足:或者为权力,或者为金钱,或者为名誉,或者为恋爱婚姻,或者为家务琐事……一言以蔽之,人们之间的争斗,,总与利益有牵涉。小则动口舌、动手脚,大则动干戈、搞暴动。讼卦为我们展现的,便是几千年前古人争斗的真实图景。

争斗未必全是坏事,其中肯定有正义和非正义、进步与反动的原则区分。参与争斗也未必是好斗,《水许》中的英雄好汉是被逼造反,“官逼民反,民不得不反”。世事的险恶,多半映衬出人心的险恶。可以说,只要人类社会存在一天,总会伴随着争斗,在一定意义上,它也是推动社会前进的一种动力。争强好胜,不安于现状,为改变命运和超越他人而奋斗。头脑聪颖,反应敏捷,有贵人相助。但缺乏持之以恒的毅力,容易露出锋芒,得罪他人,带来诉讼之灾。宜承认现实,顺其自然,知足,适可而止。接受教训,引以为戒,可功成名就。</dd>

我们是和平的鸽子,和平是我们的哨音。

《易经》说,要没有争执,在最初处理事务的时候,要慎重思考筹谋,以防止争执、争端,甚至争讼的发生。

如果有了不同意见,要尽快处理。《易经》教导我们:只要不将争讼拖得太久,虽然会小有贲难,最终还会吉祥。象曰:“不永所事,讼不可长也。虽有小言,其辩明也。”

争讼没有胜家,虽胜犹输。所以,遇到争执的时候,不可逞强,应当退让而反省自己。

争执的时候,首先考虑的不是鉍,而是要找一个心安理得。安于正理,又顺其自然,就可以得到心安理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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